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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属
关于“非遗”,往往侧重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当然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能不能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呢?
“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
“非遗”,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是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文化品质在不断消解,功利性目的越来越突出,甚至“非遗”的留存、申报乃至保护,都有着强烈的利益驱动,不仅是个人的需要,还有当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遗工作变成了本地的广告、旅游的宣传、增值的途径。更有甚者,“非遗”的申报就是一个异化的过程、商品化的过程、去神圣化的过程、从文化常态中剥离的过程。没有经济利益的冲动,有多少人会从文化本位上关注“非遗”?
“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渊源
“非遗”是先辈通过日常生活的运用而留存到现代的文化财富。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生成又不断发展流变,虽然随着族群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但对遗产的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是始终不变的。现代的“非遗”,如何保留遗迹的自然状态和真实性而减少人造的成分、如何继续保持日常性而减少节庆性、如何增强实用性而减少表演性、如何体现民间性而减少官方性,这才是还原前人的遗产对后人的作用,失却了这种作用,遗产就成了包袱。特别是现代看到的“非遗”,大部分是农耕时代形成并在相对封闭落后的地方保存下来,能否在现代化的大潮中继续发挥作用、如何避免被现代性同化而发挥作用,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孝子贤孙必须考虑的问题。
“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
“保护”一词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任何事物都有产生、成长、延续、消亡的过程,“非遗”的未来,同样在这样一个动态的过程中。“非遗”自身如果没有足够的生命力继续发展下去,我们现代的保护就成了对“非遗”的临终关怀。当一个“非遗”不能让后人自觉传承而需外力被动留存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其维持的时间有多久?当一个“非遗”要靠项目申报的方式来保护而自身难以维系时,我们不能不想到有多少没有被列入申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没有关注到的偏远村落苟延残喘直到停止呼吸并随着岁月渐渐流失?现代化的冲击,商品化的影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也就慢慢走向消亡。当一个文化项目被装进保护的温室里,供后人从外部考察、观看、品味的时候,也许已经是一种凭吊了!